更新于:2019-12-13编辑:1025413706
四、时间日程安排
20xx年2月25日——20xx年4月19日:学生校外实习
指导教师要向学生明确学校学院有关毕业实习的要求,要求学生要结合就业方向进行毕业实习,并要加强与学生实习单位实习导师或领导的交流,与实习单位相关实习导师共同确定学生实习计划,密切学院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学生毕业实习应结合所学专业和就业方向寻找实习单位,并由实习单位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与学生毕业实习及论文指导教师建立联系,共同协商确定学生实习计划,共同签字(或签章)确认。20xx年2月25日前交实习计划
五、校外实习要求
1、保守秘密。服务实习单位财务人员的安排,不能随意摘抄会计资料数据,恪守财务和会计的制度,不外传实习单位的财务和会计信息。
2、安全第一。实习阶段注意安全,在厂区内要服务安全人员的指挥,不准随意走动,否则将酌情在实习成绩中做扣分处理。
3、遵纪守法。遵守GJ法律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地点,不准无故旷课旷工、迟到早退,不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若有违纪行为,按学校规定处理,对不尊敬老师和现场秩序的学生,视情节严肃处理。
4、虚心向实习单位财会人员请教,尊重领导;注意精神文明建设,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公物,同时与实习单位搞好团结。
5、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生应带回实习日记、实习鉴定,并由实习单位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单位章。实习日记要求手写。
六、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和考核办法
学生按照毕业实践计划完成岗位实践教学任务,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学分。
2、指导教师具体负责管理整个毕业实习过程,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造成严重事故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中止该生的实习过程,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载。
3、没有完成实习全过程或没有交实习鉴定表、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的学生,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载。
4、正常完成实习的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应将实习鉴定表、实习日记,实习报告交指导教师。
5、实习考核。实习结束后,20xx年4月25日前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及学生提交的档案资料、实习过程,按照不及格、及格、中、良、优五级分制评分;良≤60%,优≤20%。提交学生上交的实习材料和成绩评定结果。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情况应在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等级评定中有所体现,对未就业、就业方向与实习方向不一致的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一般不得评定为良好及以上
档案内部的每份实习资料要求有评阅痕迹,最终评分写在档案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