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19-12-12编辑:今夜难眠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安排,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从5月开始,到12月结束。各市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和重点企业,开展好四个主题新闻宣传活动。
(一)“一带一路”主题。西安市作为“一带一路”起点城市,要积极配合国务院安委办组织开展的“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应急管理调研采访活动,做好城市应急管理经验做法材料收集整理总结和宣传报道,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环境。
(二)安全生产责任主题。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办国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宣传报道各市、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安全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和单位。
(三)科技强安主题。宣传报道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挖掘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做好先进经验的推广。
(四)依法治安主题。结合全省《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对《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宣传;邀请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传递“强责任、严执法”的正能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策划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三项攻坚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应急救援等内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在媒体上开通安全生产专题、专栏,特别要发挥新媒体作用,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安全生产知识问答,播放安全生产微视频、公益宣传广告等,提高社会大众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能力。
(三)总结考评,健全机制。各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及时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宣传的重点内容,加强考核,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
请各市(区)安委办、省级有关部门于5月20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并于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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