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19-12-03编辑:觅青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充分运用第一批活动经验,紧紧扭住反对“四风”,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把改善作风成效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总书记个性强调,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纠正“四风”不坚持不足以深化,不深化也无以坚持;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主题,在全党掀起了纠正党员干部“四风”问题的热潮,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如公款吃喝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等浪费现象急剧减少,广大党员干部在两节中更清正廉洁,这一切都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群众是“四风”的重要受害者,是对“四风”的实际感受最直接的人,也是对“四风”最深恶痛绝的人。要推进各项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公开的资料、形式、程序,逐步实行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述效、民意测评、民主考核、任职公示等制度,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创造更好的监督环境。
将“四风”问题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及“四风”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量化考核,并作为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在单位工作的评定上,把有无涉及“四风”问题作为“一票否决式”的量化指标。透过建立工作评议机制、群众监督机制、工作通报机制、目标考核机制和职责追究机制,把“四风”问题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管理。
二要强化制度规定执行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中央和各级党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执行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GJ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GJ秘密,决不允许参与任何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格执行“四个服从”,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重大决策部署、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实行专项督办,对执行不力的严肃问责追究。
三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具有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权的重大事项,一律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履行干部选任工作职责离任检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认真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建立领导干部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坚持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实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记实考评制度。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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